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汛前排查,加强设施管养维护,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加强应急处置等,全面做好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通知指出,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出现极端强降雨可能性偏大,城市排水防涝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主动适应和把握排水防涝的新特点、新规律,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抓细抓实各项排水防涝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内涝防治能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排涝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单位、人员,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动员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体系。
通知强调,要持续开展汛前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对城市易涝积水点、下凹式立交桥、棚户区、施工工地、建筑地下空间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排涝泵站、水闸、供配电、水位传感等设施设备逐一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提前检查保养移动泵车、汽柴油发电机、照明等设备,确保应急设备随时处于热备状态。及时修订完善本地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细化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确保预案科学、实效、可操作。结合本地实际,于6月30日前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充实排涝应急抢险专业队伍,按照超标降雨需求,足额配备移动泵车等快速解决城市内涝的专用强排设备和抢险物资。
通知还提出加快排涝项目建设、强化施工质量安全,强化气象、应急、水利、公安、交通等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等工作要求。